取证!
(一)、商标被使用在商品上的证据
1、标有商标的商品、商品包装、容器、标签、商品附加标牌、产品说明书、介绍手册、价目表等。
2、与商品销售有联系的交易文书,包括商品销售合同、发票、票据、收据、商品进出口检验检疫证明、报关单据等。
3、在广播、电视等媒体上发布的广告,或者在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中发布的广告,以及以广告牌、邮寄广告或者其他形式的广告。
4、在展览会、博览会上提供的使用该商标的印刷品以及其他资料。
5、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使用证据。
(二)、商标被使用在服务上的证据
1、商标被使用于服务的介绍手册、服务场所招牌、店堂装饰、工作人员服饰、招贴、菜单、价目表、奖券、办公文具、信笺以及其他与指定服务相关的用品。
2、商标被使用于和服务有联系的文件资料,如发票、汇款单据、提供服务协议、维修维护证明等。
3、在广播、电视等媒体上发布的广告,或者在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中发布的广告,以及以广告牌、邮寄广告或者其他形式的广告。
4、在展览会、博览会上提供的使用该商标的印刷品以及其他资料。
5、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使用证据。
取证方法
(一)、申请公证机关进行证据保全
(二)、申请法院进行诉前证据保全
(三)、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
(四)、向行政机关举报取证
(五)、委托代理机构调查取证
一般来说,专业代理人调查取证要比当事人更为方便、有效,收集证据的范围也更加广泛、精确,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也具有较高的可信度。
最后,经营者在加盟品牌开设店铺时,应当主动了解商标专用权归属、有效期等内容,避免商标侵权造成不必要的损失。如发现有商标侵权行为,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。
联系我时,请说是在无锡便民网看到的,谢谢!